●提供鄉民申訴投書反映意見,可自行填寫驗證碼,透過驗證碼可確保只有陳情人本人才能查詢處理情形,以確保陳情人來信資料之隱私,當收到您的陳情案件後,本所將由專人根據陳述內容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後回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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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73條,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不予處理,但仍應予以登記,以利查考︰ 一、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。 二、同一事由,經予適當處理,並已明確答覆後,而仍一再陳情者。 三、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,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。
前項第二款一再向原受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陳情而交辦者,受理機關得僅函知陳情人,並副知交辦機關已為答復之日期、文號後,予以結案。
處理過程: 本所鄉長信箱處理程序分為待核中、已受理、已結案等三種處理過程: 待核中:民眾留言後尚未分送各課室辦理。 已分文:民眾留言後已分送各課室辦理中。 已結案:民眾留言各課室辦理完成結果回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