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稅.協辦房屋稅.協辦地價稅.協辦娛樂稅.協辦綜合所得稅.財務管理.公產管理.其他有關財政事項.市場管理.工商行政業務

掌 理 業 務
1.契稅2.協辦房屋稅3.協辦地價稅
4.協辦娛樂稅5.協辦綜合所得稅申報6.財務管理
7.公產管理8.其他有關財政事項9.市場管理
10.工商行政業務

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應備證件、處理期限、申請方式
電話:(03)9591105
傳真:(03)9590316
申請案件項目
項次
服務項目
應備資料
處理期限
分機
1
跨機關整合稅務視訊服務
  1. 全國財產總戶清單查調(不含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財產資料案件)
  2. 綜稅所得資料查調(不含債權人查調債務人所得資料案件)
  3. 房屋當期稅籍證明
  4. 核發房屋稅課稅明細表
  5. 核發地價稅課稅明細表
  6. 契價證明書
  7. 地方稅無違欠證明
  8. 地方稅欠稅查詢及補發繳款書
  1.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
  2. 如委託代理申請,請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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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公有停車場
  1. 本停車場收費方式:全日月租。
  2. 租用本停車場之車輛須領有合法牌照。
  3. 本收費標準於實施 1 年後,本所得視物價波動及實際使用需求調整之。
  4. 採年租並一次繳清所有費用;按月租費 8 折計收。(第二停車場除外)
  5. 歡迎公司行號集體租用(5 個車位〈含〉以上),按月租費 7 折計收。(第二停車場除外)
             收費標準對照表(元/月)
車種小客車
小貨車
第一停車場停止營業
第二停車場1,000
第三停車場1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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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公有土地廣告看板
  1. 租期以全年月租為原則,不滿 1 個月,按日當月原租用天數換算,以四捨五入計收。
  2. 承租人應於繳費書載有截止期限前一次繳清租金及 3 仟元保證金,並於租期屆滿經本所派員查驗已恢復原狀且無損後,無息退還給承租人。
  3. 每幅原價 5,220 元,長期租用並於訂約前一次繳清者,優惠折扣。
租期折扣表
租期
3 個月
6 個月
1 年
折扣
9 折
7 折
5 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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